藥師說: 國人於國外自行購買感冒成藥,數量及使用上需留意的事項
(刊登於 消防電子報 )
問:
我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托人代購日本感冒成藥 險吃毒品官司!」報導指出在台北市有一名男子因覺得日本感冒藥好用,因而委托日本親友代購郵寄回台,但藥品寄送到台灣時被驗出藥物含有毒品成分,由於數量不少同時又沒有衛生署許可字號,男子因此被海關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偵辦。看到這新聞讓我有點驚訝,因為我去日本也經常幫親朋好友購買許多感冒藥或止痛胃腸藥等等藥物回來,所以想請問日本的成藥在使用與攜帶回台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呢?
答:
國人喜愛到日本旅遊,因為不僅距離較近也舒適安全,藥妝店更是好逛又好買,許多好用的品項如知名的新露露感冒藥(新ルルーA錠)、 黃金A微粒感冒藥(パブロンゴ-ルドA微粒)、EVE止痛錠、胃腸藥、龍角散等等,可以說是出國日本必逛藥妝店的伴手禮,可說是送禮自用兩相宜!但大家真的都知道這些藥物的成份是什麼嗎?隨著從國外攜帶大量藥品入境以及分批挾帶台灣沒有核准的藥品、國際郵包、快遞等等情形,逐漸已經成為走私藥品或是製毒集團鑽的漏洞,政府機關也留意開始對於這情形加強查緝,所以民眾在攜帶藥品或郵寄時應注意以免觸法而不自知。
為什麼攜帶成藥有可能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呢?主要是因為有些日本感冒成藥內含屬於鴉片類止咳藥的二氫可待因(dihydrocodeine)成分以及治療感冒解鼻黏膜充血的偽麻黃鹼(pseudoephedrine)成分,在治療一般人感冒症狀有良好的效果,但如果被提鍊純化後製毒者就能以此作為原料製成安非他命毒品,之前警方就有破獲製毒集團就是大量購入含有此成份的感冒藥鼻炎藥提煉製成毒品再賣到黑市獲取暴利,因此政府對於大量蒐購感冒藥的行為加以嚴防並控管,以避免有心人士用來製作毒品危害社會安全。
有的民眾可能會想說:「我又不是要製毒,只是太多親朋好友都拜託我買回去啊!」到底帶多少算是違法呢?在此我國政府在「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有明文規定「非處方藥每種至多十二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盒、罐、條、支)為限。」也就是不可攜帶總數超過36的非處方藥品;在寄送上政府也有規定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所以民眾在國外藥妝店買東西回國時要留意購買的數量,否則超量就有可能違法而不自知,這點民眾一定要特別注意。最後藥師還是提醒民眾:即使是日本買的各種所謂的居家常備良藥非常好用,但本質上仍然是屬於藥品,所以長期或隨意的服用仍然會有肝腎損傷的風險,有的感冒藥甚至會有上癮的可能,民眾在使用上一定要對藥品有清楚的認知,才能確實保障身體的健康。
(筆者現為醫學中心藥劑部急診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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