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氣喘日主題曲 歌曲創作比賽徵選辦法
一、活動目的:
為了增進民眾對過敏氣喘疾病的關注及活動參與,將在今年舉辦世界氣喘日主題曲甄選活動,以提升民眾對過敏氣喘之認知及照護技巧,促進民眾健康。並於2008年世界氣喘日活動中發表優勝作品。
二、作品徵選期間:
即日起至2008年4月7日止;入選公佈時間:2008年4月20日。
三、主辦單位:台灣氣喘衛教學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四、徵選內容及資格:
◎凡年滿18歲,具華文創作及演唱能力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報名,不限地域國籍。◎創作歌曲需以”過敏氣喘知識及預防”為主題,創作曲風、形式、樂器不限。
◎曲長限4分鐘以內,不得少於3分鐘。
◎參加徵選作品必須為從未發表過之作品。
◎參加徵選作品必須是創作者本身原創的音樂。
◎一人創作或是多人創作皆可報名參加。
◎一人最多可報名二件作品
*為方便活動品質管理與評審,活動徵選期間,主辦單位可隨時將明顯不合比賽 相關規定之作品取消比賽資格。
五、報名投稿方式:
◎參賽者一律將作品錄製為Demo帶,以CD格式或WAV檔案格式,連同歌詞儲存於光碟片中,且將歌詞稿列印於A4紙張,併光碟片各一式六份同時寄出。
◎參賽者應將參選作品(含活動報名表六份、作品光碟片及歌詞、曲譜稿(或簡譜)
各六份,及切結書、重製聲明書各一份) (活動報名表、切結書及重製聲明書請
逕至網站:http://www.asthma-edu.org.tw/asthma/)下載後一併寄出,並於信封
上註明「世界氣喘日主題曲歌曲創作比賽」徵選,以掛號郵寄至:臺灣台北市天
祥路16巷15號6樓之9台灣氣喘衛教學會收。
◎參賽作品寄出前,應詳加檢查;如經主辦單位收件後,發現有儲存不良、資料不齊備或其他情事者,將電話通知參賽者限期補正,並以一次為限;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不列入評選。
◎得獎者將以專人電話及E-mail通知,請入選者應親自參加當日活動演出,如無法親自參加演出,應另行覓妥他人代為安排演唱;如無法配合當日演出活動,一律取消資格。
◎所有徵選作品恕不退件,請創作者自留底稿。
六、評選辦法:
徵選時間截止後,將由主辦單位針對所有作品進行評選。評選將以切合主題為重點(過敏氣喘相關參考資訊請至網頁:http://www.asthma-edu.org.tw/asthma 瀏覽下載)。徵選截止日及入選作品公佈之日期若有變動,將立即公佈於活動網頁,請參加徵選者隨時注意最新訊息。
七、獎勵辦法:
取一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歌曲將成為世界氣喘日主題曲,並邀請於2008年世界氣喘日活動當天(2008年5月4日星期日)上台演出。
八、權益與義務: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用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無營利之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參賽作品須屬參賽者本人創作,未曾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其為翻譯之作品,亦不予受理。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參加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但主辦單位具有永久使用權,原創作人須同意主辦單位於世界氣喘日相關活動之無營利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凡獲入選者,有其義務配合當日活動演出等相關活動。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
◎請詳閱以上述徵選辦法,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本活動頒發之獎金將依所得稅法扣繳15%。
九、聯絡人:吳盈曄(02-2521-8926)、龍厚玲(0968-95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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