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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則新聞:

 

 

亂開藥? 1歲藥量接近成人

 

 

【聯合新聞網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15個月幼兒咳嗽不止,有如哮喘一般,心急的家長抱著小孩至某大醫學中心急診室就診,沒想到醫師開立三種藥物中,竟然有兩種藥物的用藥指示接近成人藥量。幸而家長細心發現,才未讓幼兒吃錯劑量。家長怒斥急診醫師胡亂開藥有疏失。


鄭姓女子向本報投訴,她指稱75日 當天15個月的兒子哭鬧不已,心跳很快,咳嗽聲音異常巨大,且合併氣喘症狀,所以下午至台北長庚醫院就診。


鄭姓女子表示,當時急診兒科醫師及另一名實習醫師態度都不佳,明明兒子在咳嗽,兩名醫師還是重複問了好幾次,小孩是否有咳嗽?還照了一張胸部X光照片。


最後醫師開了藥,她回家仔細一看,發現不對勁,咳酚糖漿的藥袋上寫著「一天四次,每次5cc」,但糖漿內包裝的用藥指示說明,卻清楚寫著三歲至六歲每次服用3cc,三歲以下需洽詢醫師意見,而5cc則是612歲孩童的用量,已接近成人藥量。


另一種鎮痛止熱的「安佳熱」,用量藥劑似乎也偏高,醫師開處每六小時一次,一次6cc,也高於藥罐說明中的三至六歲的3cc這對只有10公斤、15個月大的幼兒來說,藥量實在過多。


鄭姓女子表示,隔天她把藥袋拿給住家附近的兒科診所,診所醫師也認為,止咳糖漿的劑量實在太高了,儘管止咳糖漿主成分為化痰藥物,吃多了對病童沒有多大影響,但實在沒有必要。


針對幼兒家長指稱醫師開立藥物劑量過高的案例,長庚醫院表示,仿單只是醫師開立藥物的參考之一,病患實際症狀才更重要,咳酚糖漿的主要成分是止咳劑,藥效溫和且安全,劑量超過仿單建議量,也不會有任何副作用。


長庚建議病患及家屬在領藥後,如果疑問,應立即請教藥師,如果回家後仍有問題,也可打電話回醫院諮詢。

 

 

 

Aguiter感言:

      很多人,甚至醫院中的醫師與護理人員,都不知道藥師在做什麼..

 

     很多人一定想說..藥師不過是發發藥嘛~~ 那有什麼

 

     甚至很多醫院,把藥師歸類為行政人員”!!! 我們好歹也是讀醫學院畢業的 行政人員!!! 發錯藥時就變成醫事人員* 抓去關了吧~~~ 哼哼哼~~

 

     藥師在調劑時,第一件事不是做藥,而是先審核處方是否合,以避免醫師太過忙碌或電腦點錯而開錯藥品,畢竟很多藥品藥名十分相似作用卻完全不同,同時保障了醫療人員也保障了民眾安全。

 

     我們也必須持續的接受教育與病例討論、學術研究、、等等,提升知識以隨時增進醫學知識,以提供醫師的用藥諮詢與一般民眾的用藥衛教。

 

     我們還有化療用藥,TPN全靜脈營養注射,TDM血中藥物濃度監測、、等等。

 

     24小時都會有人生病,生病要吃藥,所以我們還是有大小夜班要上、、

 

     我們也會到病房提供病人特殊用藥的使用方法及出院後自我的用藥指導,並隨時根據病人狀況給予醫師或病人適當的用藥建議。

 

     所以,其實我們在給予民眾藥物之前一定會先判斷:

    藥物是否符合病患症狀?

    病人的年齡、體重是否與藥品劑量相符合?

 

所以這則新聞,理論上藥師在發藥前應該就會發現過量並與醫師確認,確認無誤才會發出so…我想不是醫師與藥師疏忽了,要不就是病人看病看的很不爽才告到媒體去的!!!

 

特別是小朋友的劑量我們可都會特別謹慎確認無誤才給藥的~~

 

不小心打那麼多字,只是真的好想讓大家知道藥師在做什麼,真的不是發發藥而已當然人有好有壞各行各業都還是有些害群之馬但相信我,我們大多數的人都是很認真的!!!

 

最後,還是對某些醫院把藥師當成行政人員很不爽!!

 

我們如果給錯藥,給錯針,病人吃錯藥,打錯針,造成生命危險時,請問醫院的大大們,到時候我們是醫事人員還是行政人員???

 

套句同事說的: 你說說看阿! 你說說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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