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說:你(妳)也有慢性處方箋嗎?注意事項小叮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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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於 消防電子報第426期
慢性連續處方箋制度已經實行多年,雖然一張慢性處方箋可以讓病人領2至3次一個月份的藥品,但如果在這期間病人病情控制不佳或狀況有變化的話,還是可以提早回診就醫做進一步的檢查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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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筆者見到一則「持處方箋領藥 藥局錯給數量、劑量」因而氣得民眾直接向媒體投訴的新聞報導,讓筆者想到在慢性處方箋已經開辦多年的現在,相信還是有許多民眾不清楚慢性處方箋是怎麼一回事,這次的電子報我們將就慢性處方箋做一簡單介紹與相關注意事項的提醒:
慢性處方箋──顧名思義就是醫師開立給慢性病病患者所持的處方單。根據統計國內大約有超過七百萬名的慢性病患,健保局也有公告各項慢性病的種類,當醫師判斷自己的病人為慢性疾病並且病情還算穩定的話,醫師即可以開給病人慢性連續處方箋,一張慢性處方箋可以讓病人領到2至3次一個月份的藥品,這麼一來病人就可以不用每個月花費許多時間回醫院排隊看診、批價、領藥等重覆動作,算是一種省時又節省醫療成本的一項制度。慢性連續處方箋雖然是一項對於慢性病病人省時省力就能控制病情的一項制度,但萬一在慢性病藥物控制的這兩到三個月期間發覺到有控制不良或是病情有產生變化的話,還是可以提早回診就醫,請醫師做進一步的檢查與治療。
許多民眾不知道的是:在現行醫藥分業的制度下,民眾手上如果有醫師開立的慢性連續處方箋的話,要領下個月份藥物的時候其實可以不用一定要回到原本的醫院去領藥的。民眾可以看看自己家附近的藥局是否有與健保局簽約的「健保藥局」,其實就可以就近於健保藥局持慢性處方箋領取第二次或第三次的藥物了。然而有的民眾會擔心原本醫院的藥一旦在健保藥局領的話會不會變成不一樣的藥物呢?基本上在現在物流發達的情況,健保藥局是會準備各家醫院的藥物完全以原醫院的藥物調劑給病人的,當然不可否認的是,在到處林立的藥局之中,難免還是可能會有水準參差不齊的情形發生,所以民眾還是應該慎選值得信賴的藥局,與藥師做朋友,讓藥師變 成除了 醫師之外同樣守護您健康的好朋友。
最後要提醒民眾的是:當您領到藥品時,為了確保病人安全的用藥,建議還是應該當場點清藥物的種類與數量是否與標示的藥袋相同,當發覺有異或有疑慮就可以馬上與醫藥人員反應以確保吃到身體內的藥物是正確的,如此也才能保障自身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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